发布于2018-2-19 20:21 拉萨
发布于2015-1-27 11:28 北京

发布于2015-1-27 11:00 武汉
发布于2015-1-27 11:01 海口

发布于2015-1-27 11:14 合肥
相比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由于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设立的组织架构及法律关系不同,实际上并无优劣之分,因此,为使证券投资基金制度更具灵活性,许多国家都允许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并存。公司型基金在美国最为常见,而契约型基金则在英国较为普遍。
我国设立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发布于2015-1-27 13:29 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