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落实上,根据《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债风险防控负总责。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在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的同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减少支出、处置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意见》还要求健全债务监督和考核机制,要将政府债务管理作为“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
此次《意见》的一大块内容就是妥善处理存量债务。2015年,我国启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2015年到期债务规模是3.2万亿元,今年确定的置换额度就是3.2万亿元,全覆盖了。”楼继伟说。
贾康说,债务置换是地方政府隐性负债阳光化与融资期限和成本的优化,当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都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置换之后,地方政府就不会为了还款而接受更高的融资成本,从而有利于降低市场实际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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