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2-1-21 09:32 厦门

发布于2022-1-21 09:30 成都
股票红利(包括红利及红股)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收取标准如下:
1.持股期限1个月(含)内,个税缴纳比例为20%;
2.持股期限1个月至1年(含),个税缴纳比例为10%;
3.持股期限1年以上,暂免。
您卖出购票后,根据持股期限补缴实际应纳税额,扣税流水可通过交割单或对账单查看。
详情欢迎咨询我。
发布于2022-1-21 09:59 成都
1、分红的时候,通通不扣税;
2、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免税。去年9月之前的政策是满一年的收5%;
3、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月以内的,补交红利的20%税款,券商直接扣;
4、卖出股票时,持有时间在1月至1年间的,补交红利的10%税款,券商直接扣;
5、分次买入的股票,一律按照先进先出原则;
6、当日有买进卖出的,收盘后系统计算当日净额。
发布于2022-1-21 10:48 杭州
发布于2022-1-21 13:38 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