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将股票、可转债统一纳入六个月短线交易监管范畴,持股比例 5% 以上大股东先减持手中股票,六个月期限内反向买入自家可转债,构成监管认定的短线反向交易,该笔交易所产生的全部盈利,上市公司有权依法收缴归入公司资本公积账户。
监管按照股份过户登记时间计算间隔周期,大股东必须严格把控六个月时间窗口,不受该项短线交易收益收缴规则约束。
还在为高额交易手续费困扰?我司上市大券商,股票、ETF佣金直给到成本价,两融、期权均有VIP优惠政策,支持QMT/PTrade量化终端,点击头像加微信即可免费咨询办理。
发布于2026-8-3 20:58 南京 举报












1分钟入驻>

追问
分享


10万+
1.1万
您好,上市公司在股价高位发行高比例可转债,同时配套大股东减持计划,是A股典型的双重利空组合信号。这两种行为同时出现,并非偶然,往往说明公司估值偏高、内部资金兑现意愿强烈,对公司中长期股...
等27人解答
联系TA
公网安备:11010802032515号 ICP备案:京ICP备18019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