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6-29 15:12 上海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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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6-24 13:43 重庆 举报
发布于2020-6-4 16:10 石家庄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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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0-6-1 20:06 北京 举报
发布于2020-5-14 16:32 杭州 举报
发布于2020-3-16 10:13 天津 举报
发布于2019-12-12 15:06 武汉 举报
发布于2019-12-5 14:31 重庆 举报
发布于2019-10-29 09:36 北京 举报
发布于2019-10-28 11:13 成都 举报
发布于2019-10-24 13:50 海口 举报
1、您的委托有无进入交易的主机,如您填写的委托本身就是无效的委托,会遭到交易所电脑主机拒绝,或由于其他原因,您的委托没有进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
2、当您填写委托申报时,您申报的价格可能是参考了当时行情显示的价格,但该价格与实际委托系统撮合交易的市价存在一个时间差。当您的委托报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时,实际的撮合价格可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行情显示的价格只能作为填写委托价格时的参考价。
3、申报时间内,没有跟您的委托相匹配的申报价位或申报数量。
股票成交的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则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发布于2019-7-7 18:02 阿拉尔 举报
发布于2019-7-2 18:22 杭州 举报
发布于2019-5-31 14:01 成都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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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9-5-7 21:14 杭州 举报
发布于2018-12-3 13:00 成都 举报
发布于2018-11-21 13:12 青岛 举报
1、委托价格超过当天涨跌幅限制。
2、非交易时间委托无效。
3、上海交易未指定,所进行的全部委托均无效。
4、申购与配售股票时,输入数量非1000的整数倍,则申购与配售的委托无效。
5、申购与配售股票时,输入价格与定价不符或超出限价范围,则委托无效。
6、配股输入的数量或价格不符时及超过配股缴款日,委托无效。
7、同一帐户只能一次申购新股,多次委托无效,。
8、零股买入委托无效
发布于2018-7-20 14:21 北京 举报
发布于2018-6-13 13:35 成都 举报
发布于2018-6-11 09:48 莆田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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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卖出的价格比今天低,考虑到我明天没时间盯盘,明天如果低开,低于我设定价格,会立刻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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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1.1万
已有持仓可在盘后夜市委托挂限价卖出,未持仓也能正常挂限价买入委托,委托均在次交易日9:15统一报送交易所参与竞价。
等19人解答
(1)常见问题:价格设置不合理,比如高于当前市价,导致无法成交;忽视市场波动,在快速下跌行情中,价格可能跳水,导致亏损扩大;未及时撤单,导致错过最佳卖出时机。(2)建议设置合理的止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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