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港股的要求及与内地上市公司的不同
港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定期报告:港股主板公司只需公布半年报和年报,季报自愿披露;则需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并须在上市后两年内,每半年把其上市文件中已列明的业务目标跟上市后的业务表现作比较。须将公告分别登载于港交所和创业板的网站上,一些上市公司也会同时在公司网站登载。
重大事项披露:常见的公布内容包括损益表、周年及特别股东大会的详情、业务性质的转变、董事人选的改变等。大股东(指持有发行人 5% 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个人及法团)股权出现变化以致跨越某个整数百分比时(如 6%),要作出披露。大股东还必须分别披露所持有的长仓和短仓,短仓一旦持有 1% 或以上就要披露。对于上市公司董事和最高行政人员,必须披露其在该公司及其任何联系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权益或短仓及债券权益,且不设界线。
与内地上市公司的不同:
定期报告披露不同:A 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披露频率更高。
披露不同:A 股强制要求披露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报酬情况等,港股仅为建议披露。
大股东配偶持仓合并披露:在港股市场,计算个别人士是否有责任披露权益时,其配偶及未满 18 岁的子女所持有股份权益也要计算在内,A 股无此要求。
发布于2025-4-30 15:11 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