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依据持股期限而定。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比如,某投资者获得分红 1 万元,若持股超 1 年,无需缴纳个税;若持股 1 个月以内,需缴纳个税 2000 元(10000×20%);若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需缴纳个税 1000 元(1000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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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4-29 00:02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