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金险在避税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上。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这意味着保险赔偿款不需要交税。年金保险作为人寿保险的一种,其目的在于被保险人在年老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在领取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年金险并不能规避所有税种。人们通常所说的年金险避税,主要是指避遗产税。在被保人指定了身故受益人的情况下,身故受益人在领取被保人的身故保险金时,可以无需缴纳遗产税。但这并不意味着年金险可以用来规避其他类型的税款。
此外,对于企业年金,国家也实施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年金领取时,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递延纳税的政策,实际上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综上所述,年金险在避税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主要集中在避免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某些方面。对于其他税种,年金险并不能提供规避作用。因此,在购买年金险时,应明确其避税作用的范围和限制,避免产生误解或不当期望。
发布于2025-4-14 14:53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