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种情况。
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有产权住房贷款本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离休、退休(退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出国、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对于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同情况也有不同的规定。例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而租赁自住住房的则根据不同地区规定了不同的提取限额。
杭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和办结等步骤。具体的操作细节可以参考杭州公积金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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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2-13 11:21 阿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