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对股票上市作以上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其上市股票的合法性、可靠性与安全性,把风险降到最低,保护广大出资者的利益少受或者不受侵害,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发布于2014-7-4 16:03 北京




银河资深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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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顾问苏
同城顾问
发布于2018-1-3 14:13 成都
发布于2018-1-31 10:00 拉萨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发布于2019-2-21 10:47 杭州
发布于2019-3-12 14:47 成都
发布于2019-3-28 14:05 成都
发布于2019-4-10 21:10 拉萨
发布于2020-5-22 10:30 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