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2023证监会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减持公司股份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证监会还表示:“从严控制其他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截至8月25日收盘,A股存在破发、破净情形的上市公司分别为393家和969家,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1071家,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1759家,排重后符合其中之一条件的为2466家,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其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符合减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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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9-6 14:26 深圳




2023年的上市公司大新规定对于减持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新规定,股东减持行为将与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挂钩。如果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那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不能通过减持本公司的股份。根据估算,因上述条件而无法进行减持的上市公司可能超过2200家,涉及上市公司累计总市值超过32万亿元。此次减持新规的出台有利于稳定投资者信心,改善市场资金面,短期有利于减少市场非理性冲击,长期有助于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促进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发布于2023-9-5 14:17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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