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8-5 13:01 北京
发布于2019-3-11 15:00 宁波
发布于2022-7-27 17:04 上海
发布于2018-11-30 10:43 成都
发布于2019-3-5 16:35 南京
发布于2019-3-8 10:30 上海

发布于2018-10-1 10:47 北京
发布于2018-10-8 11:39 武汉
发布于2019-2-14 15:29 杭州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普通机构投资者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发布于2019-3-7 13:40 重庆


发布于2019-7-17 09:39 苏州
发布于2019-9-5 13:42 重庆
发布于2019-11-19 13:15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