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B股单笔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
(三)基金单笔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四)多只A股合计单向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数量不低于10万股;
(五)多只基金合计单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数量不低于60万份;
申报类型:
(一)协议交易:意向申报;成交申报;定价申报;其他申报
(二)盘后定价交易:与上交所“固定价格申报”类似
申报时间:
(一)协议交易:9:15至11:30、13:00至15:30,成交确认时间为15:00至15:30;
(二)盘后定价交易:15:05至15:30;
(三)不接受协议交易申报:临时停牌期间或停牌至收盘、全天停牌;
(四)不接受盘后定价申报:当天全天停牌或停牌至收市
成交价格:
(一)有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范围内
(二)无涨跌幅限制:前收盘价上下30%
发布于2018-5-16 15:49 北京



发布于2018-5-16 13:46 成都


资深小周经理
同城顾问

资深张经理
同城顾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发布于2018-5-16 13:48 重庆


发布于2018-5-16 13:50 拉萨
发布于2018-5-16 15:14 杭州
发布于2018-5-16 21:08 重庆
发布于2018-7-8 10:19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