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3-26 14:20 阿拉尔
发布于2018-3-26 15:30 杭州
发布于2018-3-26 16:09 广州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发布于2018-3-26 16:1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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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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