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于2015-5-21 10:38 南京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算。
结算完毕后,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标准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结算会员发出的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发布于2015-5-21 11:20 南宁
发布于2018-1-10 16:15 成都
发布于2018-9-6 17:06 成都
发布于2015-5-21 10:38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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