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2-6 10:37 合肥
发布于2015-2-6 10:55 南宁
增资扩股融资还可以分为内源融资形式的增资扩股与外源融资形式的增资扩股(私募),前者比如在原有股东内部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自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后者比如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既增加了股东数目,又改变了出资额比例。
根据主体不同,增资扩股融资还可以划分为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融资和非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融资。前者是指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票(配股)和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增股)。
发布于2015-2-6 11:00 青岛
发布于2015-2-6 11:22 南宁
发布于2016-1-17 14:39 成都
发布于2016-9-7 14:0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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