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投资者可以通过在深、沪各地证券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进行上市国债的认购、交易和兑付,并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手续。
开立“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可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沪分公司及其在各地的代理机构及证券商办理。
办理证券帐户手续为:
(一)办理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卡
深圳证券帐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帐户卡则需到深圳所直接办理。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个帐户;机构500元/每个帐户。
【最低佣金】
于经理TEL-V信号:15881427556
扣扣:2181833545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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