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22日,沪深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的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① 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②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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