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港交所联合发布的“改革上市架构”咨询期即将结束,对于有业界意见认为,改革后审批权力将出现过度集中的情况,香港证监会非执行董事黄天佑日前回应表示,改革建议并不会削弱目前的香港上市委员会的权力,因为每年最多只有约10%的上市个案涉及政策性问题。他强调改革方案通过后,上市委员会仍要负责近90%的上市审批个案,而改革可以令整个审批过程更快捷、更合适。
黄天佑认为,在目前的审批制度下,香港证监会也会扮演“守龙门”的角色,即:如遇上有问题的上市个案,香港证监会拥有最终否决权。他指出,目前上市审批过程要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共同讨论,因此,改革上市架构方案获得通过后,相信香港证监会的责任会变得更大。就业界对改革方案反应激烈,黄天佑表示理解,但强调决定通过方案与否不应只考虑反对人数的多寡,而要考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