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同时收到上交所《关于要求公司召开媒体说明会的监管工作函》。
狮头股份此次重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原有资产全部置出,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 变化。同时,公司控制权也极有可能发生变化。置入资产的股东和股权受让人均 属于同一控制。
在此交易背景下,上交所《问询函》指出,重组及股权转让方案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迹象较为明显。
上交所提出了尖锐的质疑:狮头集团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海融天与潞安工程是否共同参与竞标;海融天与潞安工程是否存在对狮头股份的股权收购及控制的协议安排,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