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股份,是构成股份公司股东的基础。普通股的收益不能在购买时约定,只能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目前我国深沪两市上市的A、B股均为普通股。普通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1) 经营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拥有选举表决的权利。
(2) 收益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公司赢利分配,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具有不确定*,且普通股的赢利分配顺序后于优后股。
(3) 认股优先权。如果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以保证其对股份公司的保持不变。
(4) 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在其清偿债务和分配给优先股股东之后,剩余资产可按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给予认购者某些优先条件的股票。优先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1) 约定股息率。优先股股东的收益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
(2) 优先清偿剩余资产。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其分配优先于普通股 股东。
(3) 表决权受限制。优先股股东无经营参与权和选举权。
(4) 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优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制。在我国股份制改革初期,曾发行过优先股,如上海市场的真空电子。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规范,目前在我国优先股的数量已经比较少,且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1) 经营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拥有选举表决的权利。
(2) 收益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公司赢利分配,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具有不确定*,且普通股的赢利分配顺序后于优后股。
(3) 认股优先权。如果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以保证其对股份公司的保持不变。
(4) 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在其清偿债务和分配给优先股股东之后,剩余资产可按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给予认购者某些优先条件的股票。优先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1) 约定股息率。优先股股东的收益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
(2) 优先清偿剩余资产。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其分配优先于普通股 股东。
(3) 表决权受限制。优先股股东无经营参与权和选举权。
(4) 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优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制。在我国股份制改革初期,曾发行过优先股,如上海市场的真空电子。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规范,目前在我国优先股的数量已经比较少,且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