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命运十字路口的青海春天似乎有了新的转机。
3月31日晚间,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控股子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药用”)发出《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同意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春天药用也收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停止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此前,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已于2016年3月28日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下称“《告知书》”),称“青海春天冬虫夏草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以及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均已停止”,并要求公司“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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