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发问20天后,九鼎投资联合5家“小伙伴”,针对质疑一一回复了。
首先,九鼎投资否认存在规避监管的情形。
九鼎投资表示,现金收购大股东资产和向大股东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两者是“互为独立、分步实施”的。
之所以未如证监会所说的那样做,是因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通常配套资金所能募集规模较为有限,难以满足自己重组完成后相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其次,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资金来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没有关系。
“规避监管”这事儿,九鼎投资已经解释清楚了。那么, “借壳”这事,九鼎投资又怎么说呢?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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