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18号文,规定自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证监会同时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证监会将另行规定。
新规出台前,上述减持禁令即将于1月8日到期,不少投资者对限售到期后市场是否会出现大规模减持潮存有忧虑。对此,世纪华通率先作出表态:因最近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为维护二级市场的稳定,应中小股东的诉求,华通控股承诺自上述承诺到期后一年内(至2017年1月9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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