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14.34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另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沧州银行邯郸分行请求被告一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偿还贷款本金5,780万元及相关利息和费用,并要求被告二荣盛发展承担担保责任。截至7月11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14.33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