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操作流程如下:前期准备
确认条件:
公积金缴存:借款人通常需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长,如连续缴存 6 个月或 12 个月以上,具体依当地政策。
信用状况: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逾期等情况。
还款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以保证具备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原商贷情况:原商贷还款记录良好,且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准备材料:
身份资料: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资料: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贷款资料: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原商贷近 12 个月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材料(1 个月内有效)。
公积金资料:公积金缴存证明。
其他材料: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等。
申请办理
提交申请:可先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相关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也可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业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进行申请,符合基本条件并登记成功后,预约柜面预审时间。之后,按预约日期持材料到原商贷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预审1。
贷款受理与审核: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审核申请资料,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 “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
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若选择顺位抵押模式,还需将原商贷余额与 “商转公” 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
办理抵押:若采用先还后贷模式,需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再办理解除原商贷抵押手续,然后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若采用顺位抵押模式,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部分置换模式下,原商贷银行在 “商转公” 贷款审批通过后办妥抵押权登记变更。
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对相关信息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将 “商转公” 贷款资金按不同模式要求进行发放,如划入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等,用于结清原商贷或偿还(置换)部分原商贷。
不同地区的商转公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借款人提前拨打当地公积金热线 12329 详细咨询,以便顺利办理相关业务。如有资金周转的需求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你自己的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