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贷流程
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已在高中预申请的,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打印并签字,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在高中预申请的,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或按照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准备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包括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需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
现场办理: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高校报到: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单前往学校报到,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贷款手续,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回执。
续贷流程
网上申请:学生通过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选择办理模式
远程续贷:选择 “线上签订合同”,网签合同待县资助中心远程审查后,学生登陆 “学生在线系统” 下载或打印受理证明,交高校于当年 10 月 10 日前录入回执,完成续贷流程。
现场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办理前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 95593 咨询,或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了解详细信息。如有资金周转的需求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你自己的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