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适用范围: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减持限制:
1.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到超过其持股量的50%
2.通过集中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通过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要求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减持限制:
1.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到超过其持股量的50%
2.通过集中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通过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要求
5.董监高辞职,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其他人追问
****用户:新手请教股票名词解释?


1对1私行级陪伴








问一问
分享该文章

5725


公网安备:11010802032515号 ICP备案:京ICP备18019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