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创建伊始,基于对流通股比例过高会使国家失去企业控股权的担心,精心设计了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其中公众股、外资股为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为,这种股权结构曾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股市的形成和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股权结构已日益显露出其弊端。在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所得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其他人追问
****用户:财通证券夜间委托怎么下单,谢谢解答
****用户:新股票上市能买吗,哪位老师能说一下


1对1私行级陪伴








问一问
分享该文章

14469
联系TA

公网安备:11010802032515号 ICP备案:京ICP备18019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