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整理期是指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正式终止上市前,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一个“退市整理期”,供投资者进行交易的特殊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投资者可以对该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以实现投资的最后清算。
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
注意:交易类强制股票和主动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上市公司处于破产重整期间,且经法院或者破产管理人认定,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将与破产程序或者法院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存在冲突的,公司股票可以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退市整理期内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