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三季度业绩预告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季度报表预告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1个月之内公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其他人追问
****用户:求问,国泰海通在信用评级服务质量上谁更靠谱呢?
****用户:弱弱地问一句,国泰君安证券app下载后登录不上是啥原因,有什么解决办法不?


1对1私行级陪伴








问一问
分享该文章

3025


公网安备:11010802032515号 ICP备案:京ICP备18019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