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新闻,为进一步促进丽水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研究,丽水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政策主要涉及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同时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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