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23日电(记者陈毓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了《2015年江西省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推进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自今年起,江西省财政每年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镇村公交发展。
据了解,镇村公交优先选择所在县(市)域内建制村班车通车率达93%、城乡客运发展水平较好、政府支持力度较大、镇村公交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作为试点对象。目前,已拟定南昌县、上犹县、青原区、樟树市及丰城市等5个县(市)为首批试点县(市),力争在试点县(市)建成“出行便捷、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镇村公交发展模式。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还将建立镇村公交发展考评验收制度,制定《2015年镇村公交试点奖补考核验收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作者:陈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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