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有了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5-4-22 09:09阅读:733
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
专家表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稳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非常关键。该政策的出台将以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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