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13日讯,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以及市工商联已经正式印发《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本市将启动民营企业总部的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各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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