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自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收盘起,铜、铝、锌、铅1710合约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1710合约应调整30手的整数倍,黄金1710合约应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白银、锡1710合约应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镍1710合约应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1710合约的个人持仓调整为0手。
根据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个人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1710合约的个人持仓调整为0手。
若您持有的上述合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交易所要求及时调整,我公司有权对您的该合约执行强平。根据交易所规则,若您违规进入交割月被交易所强行平仓的,盈利部分将被交易所罚没,亏损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严格遵守,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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