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示例
某个人客户急需10万资金周转,而其证券账户持有100000股交通银行(601328.SH),同时该客户满足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准入条件,因此该客户与证券公司进行了期限为14天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假设客户初始交易的日期为2013年10月31根据交通银行的股价和折算率,客户提交43000股交通银行作为标的证券,该客户的初始交易金额为10万,11月2日该客户即收到了初始交易金额99774.2元(扣除了:印花税+单边佣金+单边过户费)。11月14日该客户支付了100475.8元(包含:过户费+利息+单边佣金),了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10月31日 | 初始交易金额:100000元 |
11月14日 | 购回金额:100350元 |
总成本 | 0.77% |
融资成本 | 0.35% |
利息 | 350 |
过户费(双向) | 51.6 |
印花税(单向) | 100 |
交易佣金(双向) |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