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康福护理保险(万能型)条款要点如下:
一、合同构成与基本框架
和谐康福护理保险(万能型)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相关书面文件构成,核心条款明确投保人、保险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或"本公司"均指和谐
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保条件与规则
投保年龄:覆盖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的群体。
保险期间:固定为5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交费方式:
必须一次性缴纳
。
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追加保险费。
三、保险责任与保障内容
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进入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状态,且观察期结束后仍持续的,保险公司给付护理保险金。
金额构成:观察期结束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 风险保额。
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时给付。
金额构成:身故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 风险保额。
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按届满日个人账户价值的103%给付。
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四、费用与账户管理规则
初始费用:
趸交保险费按3%收取。
追加保险费按每笔3%收取。
风险保险费:
根据费率表计算,每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部分领取费用:
第1年至第5年分别按领取金额的5%、4%、3%、2%、1%收取。
账户运作机制:
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个人账户。
每月按结算利率结息,收益计入账户价值。
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五、保单质押贷款条款
贷款条件:
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可在犹豫期后申请。
贷款规则:
贷款金额不超过现金价值扣除欠款后余额的80%。
每次贷款期限最长6个月,利率按协议约定执行。
逾期未偿还的,本息转为新贷款本金计息。
合同效力影响:
贷款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给付保险金时扣减未还贷款本息。
未偿还贷款本息与其他欠款之和达到现金价值时,合同效力中止。
六、责任免除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